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渠道:江苏招标JSTCC
项目名称 | 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产品配重混凝土灌装承揽(重新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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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SGK20240001HW | ||||||||
采购方式 | 招标 | ||||||||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公司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期间,约80台港机产品配重所需4800立方米左右 C15等级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及泵送灌装。 | ||||||||
发布网址 | 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ecg.portjs.cn:20909/),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
采购人 | 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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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电话 | 19822671623 | ||||||
采购代理 | 南京晔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25-58582105 |
补充公告内容 | 变更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履约保证金等相关内容,详情见变更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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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说明 |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1,履约保证金,原表述为不需要,现统一变更为:需要,递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模板中,第4.7项新增内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乙方供应产品质量、数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配合不到位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超过3次,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第6.2项: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如发生因乙方原因导致供应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者供应不及时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影响严重程度扣除0-20万元罚金。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足合同总价10%的应当及时补足。甲方在乙方完成合同履约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保证金(如有剩余)。 |
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2024-03-25 16: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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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4-03-31 17:00:00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4-02 09:00:00 | ||||||||
开标时间 | 2024-04-02 0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