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石化基地仓储区消防取水码头新建工程苏海路及石化七道消防取水码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4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苏海路及石化七道消防取水码头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石化基仓储区消防取水码头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示范区经复【2021】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海路及石化七道消防取水码头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苏海路与港前大道交叉口,石化七道与复堆河交叉处

2.1.2 建设规模:两个消防取水点

2.1.3 招标控制价:  2884780.87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业主下达开工指令起计算(工期包含施工围挡安装等前期准备时间)

2.1.5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 招标范围:苏海路及石化七道消防取水码头工程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且在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工程施工期间在岗履职;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建函建管【2021】47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 6-2021年 11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6-2021年11 原件(除网上下载的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四、其他

4.1、投标保证金:   5    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1    4  日至2022   1   1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六、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1    18  15  00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

7)投标人承诺书。

8投标人品牌承诺书

注:上述需提供扫描件(须将原件(除网上下载的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彩色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八、评标方法

8.1、评标入围

8.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8.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少于等于20家时全部入围;

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10% 、15% 、20% 、25% 、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 、15% 、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决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8.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一或方法二,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1K2=94%  (86%-10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  中心429室                             流服务中心419室

招标人联系人:李兴龙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5612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2256052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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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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