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城湖水街综合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编号: MGC210312-02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城湖水街综合体项目已由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高行审备[202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高淳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阳江镇迎湖桃源水慢城景区
        2.1.2 工程规模: 大型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35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9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2月16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3月1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8月29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固城湖水街综合体项目总承包,室内及外立面装修面积5186m2。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本项目暂不考虑活动家具和厨房设备的采购)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及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为20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提供针对上述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7月-2021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缴费证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对应人员不得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扫描件形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6、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7月-2021年12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时间前没有受到红牌、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9、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8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4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筑的协调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创意和合理化1:对装饰设计体现文化性、艺术性、创意性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创意和合理化2:对设计理念的可行性、前瞻性、科学性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创意和合理化3:对设计表达的效果、是否符合项目定位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68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得 0.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1分;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得 0.5 分;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 0.5 分。( 注:1、以上人员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2、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3、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07月-2021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为 2000 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企业业绩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2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0.5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4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35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为 2000 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企业业绩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2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0.5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4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35分; (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2-09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5、本项目最高限价3500万元【其中设计费120万元,建安施工费3380万元(含暂列金3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8.6、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8.8、定标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定标因素1:团队能力(权重30%)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有5人及以上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5分;有4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4分;有3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3分;有2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2分;有1人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排序分为1分;无相关人员的排序分为0分;(注:以上人数均含本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定标因素2:企业业绩(权重10%)
投标单位有5个及以上类似业绩排序分为5分,有4个排序分为4分,有3个排序分为3分,有2个排序分为2分,有1个排序分为1分,未提供排序分为0分。类似工程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的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的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 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定标因素3:投标报价(权重30%)
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的上一轮的投标报价的分值根据偏差率进行排序: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偏离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3分,每降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偏差率越低,排序分越高,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排名第5以后的得1分。
(4)定标因素4: 项目经理答辩(权重30%)
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考核方式:本项目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进行答辩,拟派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远程书面作答,答辩题目(两题)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答辩时间30分钟。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5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排名第5以后的得1分,不答辩的得0分)。
注:
(1)定标时,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远程书面答辩,项目经理放弃答辩的,上述定标因素第4项得分为0分。
(2)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具体以通知的时间为准。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由公证人员编制暗标编号。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不得分。)
(3)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的企业实力、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考核方式、奖项等考虑,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最终排名。
8.9、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高淳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普兰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迎湖桃源10号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运粮河西路9号丙四楼
        邮       编:2113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赵工 联      系     人:姜波
        电       话:025-57330063 电              话:1875205088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32668041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