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测量和检测等两个项目年度招标2022-2023年度勘察测量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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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度勘察测量项目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勘察测量和检测等两个项目年度招标已由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办发[2021]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镇湖街道辖区内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 150 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38579001001
2022-2023年度勘察测量项目
2022-2023年度勘察测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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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1月12日8:002022年01月17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24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且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缴满三个月(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 3、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4、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 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高新区
地 址:
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严昀
联 系 人:
金静晨、郑薇
电 话:
0512-66911190
电 话:
0512-68320473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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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07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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