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看守所改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市看守所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看守所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市公安局看守所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21]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单位)、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钱胡路567号 
    工程规模:新建部分总建筑面积23041.09平方米。拆除原一看、四看围墙;一看、二看床位制改造180间,约60m2每间;管线迁移等工程。  
    计划监理期限:417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05.0 万元
    招标范围: 监理范围为无锡市看守所改扩建项目施工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土方、桩基、基坑围护、安装(含水电、消防、暖通)、装修、门窗、室外道路、雨污水、景观、绿化、景观照明、电梯、室外消防、管线迁移、给水及配套设施等。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 
      财务要求:2018 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投标人投标时按要求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2)1)项目总监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10月~2021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0月~2021年12月缴费证明; 2)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14日 13:00 时至2022年01月19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10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开标4室(不见面开标,无需到场)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单位)、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振新路588号、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309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7-501.502.601.602 
邮编:
214031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沈立 
联系人:
李玲、黄珂 
电话:
0510-82716311 
电话:
0510-82835960 
传真:
 
传真:
0510-8510035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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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8721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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