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金融智能云仓项目徐工金融智能云仓项目(徐工云仓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徐工金融智能云仓项目(徐工云仓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工金融智能云仓项目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徐开经发备【202123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徐工智能云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工金融智能云仓项目(徐工云仓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以南、永宁路以东、荆山路以北、中能自备电厂以西。

2.1.2建设规模:建设厂房、仓库、办公楼、食堂、门卫等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米,同时配套建设排水、供电、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购置安装自动化仓储物流设备和维修配套设备约100/套,建设自动化仓库系统,用于运输和储运各类货物。

2.1.3合同估算价:约295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日,施工工期:270日历日,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项目包含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前期报建、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20181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厂房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20181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厂房工程施工业绩;

③投标人20181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或单项工程造价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厂房工程设计业绩。

3.3.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 20181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厂房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20181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厂房工程施工业绩;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20181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或单项工程造价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厂房工程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设计审图合格证,如以上材料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能体现设计负责人的审图合格的图纸)原件扫描件上传至 “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3 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4 如投标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5 如投标人为设计企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 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7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的关健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可不提供,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114日至2022 2229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2229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8.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徐工智能云仓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南、永宁路东一号

联系人:李慧聪

电话:152620217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B637

联系人:孔德强

电话:13912914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