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7 来源渠道:江苏水利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东湛渎港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许可〔2021〕9 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主要是省级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兴市东湛渎港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12.6千米;防洪墙及岸坡防护8.32千米等。总投资金额:6760万元;总工期:约9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河道疏浚12.6千米;防洪墙及岸坡防护8.32千米等。本次绿化工程设计范围位于河道两侧,绿化面积约215600㎡(包含弃土区和水生植物)。
2.3.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是宜兴市东湛渎港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具体范围为:河道绿化工程。包括河道两侧绿化和桥头节点绿化。场地内所有绿化均为新建。整体绿化设计采用阵列种植和组团种植的栽植方式,利用植物不同季节的观赏效果,营造具有季节变化的景观。
以上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3.2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约251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89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2年2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2年5月2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交工)验收条件。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单项水土保持或绿化工程且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的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具有园林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0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01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11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
7.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
8.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
9.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人员汇总表-对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要求 | |
10.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
11.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式中:C:评标基准价;
A: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
Q1:40%、45%、50%三者其一;
B:最高限价;
Q2=100%-Q1
Q1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最高投标限价:251万元。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8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68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68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 68 |
2 |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1)信用等级(4分):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注: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5 |
3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近5年以来(2016年1月1日以来(含)、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水土保持或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的,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与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不可兼得。 | 1 |
4 | 项目经理业绩 | 项目经理近5年以来(2016年1月1日以来(含)、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土保持或绿化工程且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的,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与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不可兼得。 | 2 |
合计 | 76 |
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实施方案与技术措施 | 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2分); 2、绿化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总分5分。其中苗木采购(品种、规格及土球大小等)、运输方式合理(1分),苗木栽植程序、方法及技术措施科学合理(2分),涉及本工程原有表层土及杂物清理、表层土换土,方案合理可行,苗木定植后管理养护方案合理(2分)。 | 7 |
2 | 成品保护 | 对现有的护岸和堤顶道路有保护措施,且合理可行得1分,并承诺对损坏的道路及护岸进行修复得1分,共2分。 | 2 |
3 | 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 | 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2、苗木采购方案合理,进度满足工期要求得1分; 3、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得1分。 | 3 |
4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 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1分; 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得1分。 | 2 |
5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1分; 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无缺陷,得1分。 | 2 |
6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没有缺陷得1分。 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没有缺陷得1分。 3、扬尘控制组织机构、制度体系完善,按照《江苏省水利重点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清单(试行)》(苏水建工[2021]3号)做好扬尘防控措施。措施详细、可行,得1分;器具、洒水车辆配备合理,经费保障得1分。本条共2分。 | 4 |
7 | 项目管理机构 | 1、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得2分。 2、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从数量上、质量上、能力上均满足工程需要且配备合理,得2分。 (备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表章节中。) | 4 |
合计 | 24 |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宜兴市阳羡西路43号
联系人:王磊
电话:0510-879328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 210019
联系人:汪亮、刘伟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5783490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