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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B200248-04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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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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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发改投资[2020]61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7755.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775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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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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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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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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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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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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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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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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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结构类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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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工期要求: 10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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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9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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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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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主要内容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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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20000 m2;造价:19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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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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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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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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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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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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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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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2 年1月19日至 2022 年1月2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3层132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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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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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金额在1345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资格审查业绩与打分业绩可以兼得。
5.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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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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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6.2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2.1采用两阶段评审
6.2.2采用暗标
6.2.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横向暗标)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3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6.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5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7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6施工组织设计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⑤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⑥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6.7业绩分
业绩:1分。
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金额在1345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得0.5分/个,满分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资格审查业绩与打分业绩可以兼得。
6.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6.9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分和信用评分,满分23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有投标单位与进入下一阶段的单位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的则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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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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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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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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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月18日16时14分到 2022年1月25日16时14分为止 |
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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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9.5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7月-2021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6 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7 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8 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9.9 拟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类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园林类专业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9.10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11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9.12本工程采用纸质标,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本壹份。(媒介为U盘) 9.13本项目为纸质版投标,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天浦路1号五号楼大厅门口,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开标现场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如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相关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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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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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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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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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镇南河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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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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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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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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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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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何晨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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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819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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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83278635、1806179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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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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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8332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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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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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7818945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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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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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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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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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259045999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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