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巷镇兴业小区四期安置房工程杨巷镇兴业小区四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杨巷镇兴业小区四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5.0系统)

标段编号:YXS20220100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巷镇兴业小区四期安置房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发改投资许[202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宜兴市杨巷镇;

2.1.2建设规模:本次规划用地面积21039.8㎡,占地面积4860.65㎡,总建筑面积约为40867㎡,其中地上面积约为30867㎡,地下室面积10000㎡,以及海绵城市、智能化、道路、绿化、消防等配套;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14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584.36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73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工程审计报告提交之日终结(最终按本项目实际实施时间及下列规定为准。)

1、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项目管理服务期限:按项目建设期限;

3、工程监理服务期限:项目开工建设至保修期结束;

4、清单及预算编制:甲方提供施工图纸30天之内完成清单及预算编制。

2.1.6工作质量目标:  符合相关规定 

2.2招标范围:杨巷镇兴业小区四期地块安置房工程规划范围内房屋建筑及相关市政配套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设计(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b、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或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明确各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的服务内容及具备相应的资质。每项服务内容应由相应资质的成员承担,联合体成员有多项资质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承担哪几项服务内容;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注:1、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2、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总监,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0118日至20220209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5.0系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02100840

6.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6.3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0118日至20220124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 

    址:  宜兴市杨巷镇        

联 系 人:  李先生              

    话:  0510-872709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宜兴市紫竹东路105     

    编:    2142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话:  0510-81717763            

 20220118

注:1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中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同于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后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5.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5.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