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9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扬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工程名称 |
泰安镇横二路、纵四路一期(横一路-横三路)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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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泰安镇横二路、纵四路一期(横一路-横三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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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扬州新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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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横二路,西起凤凰岛路,东至纵六路;纵四路,北起横一路,南至金湾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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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建筑规模 |
横二路全长约570m,路幅标准宽度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纵四路一期(横一路-横三路南现状道路)全长约610m,路幅标准宽度1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排水管径最大d1800mm) |
合同估算价 |
48.719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
工期要求 |
280 |
预计开工 |
2022年12月,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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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范围 |
泰安镇横二路、纵四路一期(横一路-横三路)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绿化及交安设施等相关配套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及其他必要的检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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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 |
同时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具备市政工程备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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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并经投标人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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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20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2)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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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截止时间 |
2022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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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 记方式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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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保证金 |
人民币: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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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
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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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投标单位未有因疑似围标串标不良行为在各级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告期内;(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0月- 2021年12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8)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布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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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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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各单位需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 2、各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否则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申报地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监理、检测企业) 联系电话:0514-87329530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勘察、设计企业) 联系电话:0514-87329531 3、各投标单位投标函必须原件扫描上传。 4、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到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完成备案手续; 5、本工程的投标登记时间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一致为:2022年1月19日- 2022年1月24日;(逾期不予登记且不予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系统中自行下载;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26日11:00分;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2年1月26日17:00。 获取方式: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系统“答疑澄清文件”中公布。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28日上午10:00 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8、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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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号 联系人:刘超 电话:13665273193 发布时间 2022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