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胡埭镇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胡埭镇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胡埭镇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的批复 锡滨行审投许[2021]19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胡埭镇 |
工程规模:对HD007、HD009-018、ZHD001-003等14个地块进行提质增效整改,修复立管及埋地管4847米。 |
工期:90 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110.0 万元 |
招标范围: 为全力保障区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统筹完善雨污水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排水管网(设施)运行效能,开展胡埭镇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污水管线进行疏通、排查、测绘及其成果入库,经排查不同的管段,进行CCTV或QV检测,确定缺陷位置,对河道排放口进行排放定位测绘,排查立管私接、错接等问题;对污水排放口进行水质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对管网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整体方案,完成修复施工图设计。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勘察及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勘察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 |
(1) |
(2)同时具有下述a、b两项资质: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
财务要求:2018 至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自2020/1/2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1/2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
(2)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提供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扫描件,以毕业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明专业为准;②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10月~2021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0月~2021年12月的缴费证明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主体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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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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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20日 9:00 时至2022年01月25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15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2楼开标室4)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6.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振胡路2号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喜年中心A-2111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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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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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徐工 |
联系人: |
陈霞、任昊 |
电话: |
0510-85586728 |
电话: |
1816887305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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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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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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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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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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