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湾科创城核心街区示范段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吴都路(华谊路-菱湖大道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太湖湾科创城核心街区示范段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吴都路(华谊路-菱湖大道段)工程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湾科创城核心街区示范段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太湖湾科创城核心街区示范段景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2]0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太科园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太科园,吴都路(华谊路-菱湖大道段)为双向八车道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道路全长约1.56公里。实施内容包括优化交通组织、修缮路面、新建和优化慢行空间,提升道路沿线景观绿化,新增地景标识和艺术设施,布置城市家具小品、雕塑和照明设施,更新部分道路的井盖、雨水、通信和电力管线系统,新建智慧路灯、交通设施,整合杆件和箱体,建设配套设施等。建安工程费约8000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12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72.0 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18 2020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2)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11月-2022年1月的缴费清单或 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1月-2022年1月的缴费证明)。 (3)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24日 17:30 时至2022年01月29日 17:3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16日 930 分,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风路28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4(4号楼)八楼803室 
邮编: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周工 
联系人:
周鹏飞、李春荣 
电话:
 
电话:
0510-8370788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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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4280454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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