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平安建设体验馆项目泰兴市平安建设体验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3220119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兴市平安建设体验馆项目 已由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泰兴市平安建设体验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1]6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共泰兴市委政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兴市平安建设体验馆项目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兴市黄桥镇祁巷村游客中心内  

     2.2 建设规模:对祁巷综合服务中心实施改造,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建设社会治理、社会治安、禁毒防毒、扫黑除恶、反邪教和国家安全等分馆,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实施屋面刷漆1600平方米、屋顶吊顶500平方米、地面铺设600平方米、室内隔断1200平方米,同步实施强弱电线路改造,加装新风换气系统、显示屏系统、触控一体机及相关软件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32201190001-BD-001

泰兴市平安建设体验馆项目EPC总承包

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 展馆改造、布展设计制作、硬软件采购安装调试等(设计+施工+采购)

381.10

60天

     2.4 付款方式: (1)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出具完整施工图后,付设计中标价的80%;余款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不计息)。(2)工程施工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付合同价的20%,完成60%工程量付至施工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施工合同价的80%,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结清余款。其他内容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5)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6)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1 10- 2021 12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B)设计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C)施工业绩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7)、3.38)、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5 日 00 分 至 2022 年 1 月 30 日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 日 9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泰兴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泰兴市行政办公中心11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徐永年

     电       话:13914422555

     代理机构: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科政路39号润泰大厦16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杨云、成洁

     电       话:0523-87723388

文件正文PDF附件:
1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泰兴市平安建设体验馆项目项目)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