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路工程(东方大道-通达路)南通市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海洋路工程(东方大道—通秀路)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南通市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海洋路工程(东方大道?通秀路)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海洋路工程(东方大道?通秀路)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开发行审备(20226(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海洋路工程(东方大道?通秀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新能源产业园(原通州港区地块)

2.1.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395m,红线宽18m,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工程投资估算约24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2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本工程2022730日前必须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1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至该公告发出之日止,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4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工程(不含小区、厂区等后三通工程)施工,上述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金额为准。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须能证明该业绩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变更后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施工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执行);

注: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及截图,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125 日至 2022214 9 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214 9 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R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513-85980020,邮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能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A801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桑工

 话:

0513-81529979

 话:

1891226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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