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机电系统安装监理项目SRT8-15-3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机电系统安装监理项目SRT8-15-3

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机电系统安装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83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机电系统安装监理项目SRT8-15-3标(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_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8号线工程(西津桥站~新平街站)线路全长37.1km,全部为地下线,设29座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2座;平均站间距1.3km,最大站间距2.8km,为济学路站至和顺路站,最小站间距0.7km,为孙武纪念园站人民路站。

监理范围对应的估算约106590万元。

2.3招标范围:负责8号线机电设备系统的安装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扶梯、FAS(含自动灭火系统)、综合监控、站台门、站台门乘客指引显示屏、车辆段基地工艺设备安装、电客车吊装监理。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监理内容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

E3205010304002784026001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机电系统安装监理项目SRT8-15-3

负责8号线机电设备系统的安装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扶梯、FAS(含自动灭火系统)、综合监控、站台门、站台门乘客指引显示屏、车辆段基地工艺设备安装、电客车吊装监理。

885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及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年龄不得超过58周岁(至公告发布起始之日,以身份证为准)(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_/__/__/_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①投标申请人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屏蔽门系统(或电扶梯)和FAS(或综合监控)系统监理业绩,并同时具有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段基地(或停车场)工艺设备的监理业绩。②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类监理主要负责人(总监或副总监或总监代表)业绩。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企业业绩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如单个合同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可提供多个合同;项目总监业绩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其所担任职务,另须提供其所担任职务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3.6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1260900202213017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2141345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1)其他资格条件: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监理服务期限要求:监理服务期限要求:2022430日至2024930日,计划工期为885天。工程保修服务期至所监理项目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

3)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机电系统安装监理项目(SRT7-15-3标)、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机电系统安装监理项目(SRT8-15-3标)共计2个标段,同期招标,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投2个标段,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预审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5)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

9)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030号)的规定。

10)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11)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联系电话:0512-69899999-910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zyjy.com.cn/”、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668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

轨道交通大厦                                 城市生活广场B1022

    编:215006                            编:215000

人:郑俊                           人:张俊、陈子荧、陆轶韬

    话:0512-69899999-9166                 话:19531569809/0512-65090320

    真:                                  真:

电子邮件:zhaobiaobu@sz-mtr.com          电子邮件:zjun@jcec.cn

 

202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