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北桥街道盛北花园十一期勘察设计项目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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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桥街道盛北花园十一期项目已由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开管审投核(202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桥街道思嘉路以南、镂月路西 规模:用地面积约4091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8674.17平方米,设计费估算价约463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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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38910001001 | 北桥街道盛北花园十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 北桥街道盛北花园十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 9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时请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授权代表,牵头人或授权代表必须是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正式职工,负责与招标人联系有关招标的事宜;(本工程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方单位人。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1月26日9:00至2022年02月07日16: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14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招标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详勘、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四)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各专业施工图初步及深化设计(含日照分析、人防及人防平战转换)、勘察、基坑围护设计、幕墙、室外市政景观(含道路、雨污水等)、海绵城市、绿建(基本星)、装配式建筑设计(初步设计及深化设计)、管综、标识导视、供水系统、交评、智能化以及初步设计概算(满足财政评审要求)等;。(五)备注: 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取消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 4、联合体非牵头方须提供相关资料,包含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6、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单位。 8、未中标方案补偿:第二、三名未中标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的经济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九)、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十)、本项目设计周期应为90天。(十一)、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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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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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 |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001号联实大厦4楼D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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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沈建锋 | 联 系 人: | 孙燕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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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6180117 | 电 话: | 0512-68365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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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0512-68238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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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