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徐市幼儿园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市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以关于徐市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凤许(2021)01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凤凰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市幼儿园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凤北路西侧、凤凰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13000平方米,约20亩,办学规模8轨加3个学前班,共27个班规模幼儿园。项目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用房建筑面积约11500平方米(教室用房面积约5715平方米,功能室用房面积约3420平方米,办公辅助用房面积约1330平方米,食堂用房面积约420平方米),地下汽车库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7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3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4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0月11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16000?,其中地下面积4500?,最大单体:16000平方米,建筑高度16米。(1)设计部分: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钢结构(如有)、给排水、海绵、电气、暖通、装饰、消防、智能化、人防、景观绿化、室外综合管道管线、道路、路灯、围墙、标识标牌等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全部设计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 (2)施工部分:包括地基处理、场地平整、土建(包括不限于桩基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包括不限于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化、电气等)、室外配套(包括不限于围墙、道路、海绵、标识标牌、交通设施、景观、绿化、雨污水管网、弱电通道、景观灯、监控等)、信报箱、垃圾分类房及相关附属工程。(3)本工程不包含燃气、有线电视、供配电、供水、通信工程;供配电、供水工程以用户计量表箱为界,计量表箱至室内的由承包人施工(不含表箱);燃气、有线电视、通信工程所有内容均由发包人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10月20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或②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自2018年10月20日(含)以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且担任分包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提供①经备案的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 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④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经备案的施工分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自2018年10月20日(含)以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且担任分包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提供①经备案的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分包设计合同,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四者缺一不可;建筑面积以工程总承包设计分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同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分包设计合同体现不了设计负责人,还可以提供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4)施工业绩:自2018年10月20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设计业绩:自2018年10月20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二者缺一不可,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合同体现不了设计负责人,还可以提供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如果没有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通知书未备案,可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以投标企业信息库中为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信息库。
3.3.2 ☐ 自 年 月 日 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 自 年 月 日 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 自 年 月 日 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 自 年 月 日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1月27日8时30分至2022年02月23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频道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2月2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0512-58181559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凤凰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张家港市凤凰镇高庄村 |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5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徐弘沛 |
联 系 人:汤孟娟 |
电 话:18551109980 |
电 话:0512-58987839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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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jszxpm@163.com |
2022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