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7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滨江镇滨江路西侧、洋思港北侧 2.2 建设规模:(1)东厂区改造工程:预处理工程新增粗格栅及进水泵房一座,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膜格栅一座,规模均为10万吨/日;二级处理及深度处理工程将现状两座4万吨/日的A/0生化池扩容为两座5.5万吨/日“A20-MBBR”生化池,新建一座3万吨/日MBR膜池及综合设备间,将现状一座8万吨/日的MBR-清水池扩容改造为11万吨/日;配套工程主要对现状鼓风机房及膜池设备间内单级高速离心分机及罗茨风机更换,新建一座11万吨/日加氯加药间(与膜池综合设备间合建);新增除臭装置一套,新增除臭范围为厂内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膜格栅。污水处理规模由8万吨/日增加至11万吨/日。(2)西厂区改造工程:主要对现状构筑物内老旧、能耗较高设备进行更换。二级处理及深度处理工程更换现状1.5万吨/日膜池内老旧膜组件;配套工程更换现状包括鼓风机房内鼓风机,新建一座固废仓库。污水处理规模保持原3万吨/日不变。(3)现状设施改造出新。污水处理达标后经过人工湿地后排放,新建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总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4万吨/日。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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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在资料移交、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一次性结清(监理费结算价=建安工程费审计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者[综合资质]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 □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1 年 11 月- 2022年 1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 日 0 时 0 分 至 2022 年 2 月 8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2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16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徐明 电 话:18901435658 代理机构: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文昌东路6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钱钱 电 话:0523-87766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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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12832112160001-BE-001)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