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7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东海县晶都种业有限公司种子仓库恒温恒湿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的东海县晶都种业有限公司种子仓库恒温恒湿系统改造项目 由 东海行审备〔2022〕1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东海县晶都种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标段名称:东海县晶都种业有限公司种子仓库恒温恒湿系统改造项目
2.1.2交货地点:牛山街道钢铁路原东海县种子公司院内
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1.4最高投标限价:16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1.5交付使用期:45日历天(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采购、安装、调试、交付使用,最终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2.2招标内容:原种子公司规格为15*16*4米2栋及12*16*4米 2栋,共计4栋旧种子仓库加装的恒温恒湿系统进行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货物需求及清单。
2.3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人推荐恒温恒湿空调系统品牌:天加、兆胜、比泽尔(品牌);
注:投标人所投品牌需承诺采用推荐品牌。若投标人拟投品牌为非上述推荐品牌,所投品牌须为推荐品牌同档次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档次产品,并将所投品牌投标截止时间前报招标人确认,招标人同意后出具书面同意书(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同意书),投标人须将该同意书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2021年7月~2021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要求投标企业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 01 月 27 日至2022年 02 月 0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02 月 15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自行上传至网络投标平台。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5)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6)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及分项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视为无效标处理,分项报价超过招标分项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东海县晶都种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排法
电 话:136752199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美墅5区7栋7-2号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0518-87251856/13775416740
1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0.1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联系方式及地址如下: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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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2年 0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