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金融智能云仓项目徐工金融智能云仓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徐工金融智能云仓项目项目

1、 徐州徐工智能云仓有限公司 建设的 徐工金融智能云仓项目监已经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开经发备〔2021〕233 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工程的监理投标。

2、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以南、永宁路以东、荆山路以北、中能自备电厂以西

3.2 工程规模:建设厂房、仓库、办公楼、食堂、门卫等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4 万平米,同时配套建设排水、供电、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购置安装自动化仓储物流设备和维修配套设备约100 台/套,建设自动化仓库系统,用于运输和储运各类货物。

3.3 招标范围徐工金融智能云仓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 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施工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招标标段

5标申当具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 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 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2017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 为准)。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 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 5 年的。

(3省内总监理工经建设单位书面在同一设区市最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省外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5.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 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 2019年 1  1 (含以来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4.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5.4.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6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 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备案的第 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诚信徐州[网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 “征信]“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 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 管理系(系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备案公; 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 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6.标保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ggzy.zwb.xz.gov.cn/jryd/index.html)。

 6.4、本工程保证金金额: 玖 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535275245932  

6.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87780097。

6.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账户信息一致性。

6.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2年1月29日至 2022年3 月1日 09 时 30 分。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2年3  月1日 09:30 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2年2月14日 17:00 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 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 月1日 09 时 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9.1 投标人投标报价:       61分

9.2投标人监理方案:      24 分

9.3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6分

9.4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 分

9.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 服电话:4009980000。

12、招标人地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南、永宁路东一号

    联系人:李慧聪  电话:15262021718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B 座637 室 

联系人:孔德强     电话:13912914494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