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08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福康路以南、春晖路以东、药城大道以北、春兰路以西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1.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8.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4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
2.4 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图全部设计完成并得到招标人认可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全部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乙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对注册单位不作要求)。 投标人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1 年 10 月- 2021年 12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R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2 月 8 日 17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2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医药高新区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301433569 代理机构:江苏华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盛和东方名邸41幢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汪永胜 电 话:0523-86275678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定稿招标文件康泽东苑公共电源、地库充电桩设计.pdf |
2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3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