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晶大数据工程紫晶大数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1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晶大数据工程 已由 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紫晶大数据项目》(盐南经科备[202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紫晶大数据工程EPC)总承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南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A-12栋、A-13

2.1.2建设规模:紫晶大数据工程面积约8000平方,机柜数约800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技术要点专篇》

2.1.3合同估算价:13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本项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设计开工日期: 2022  2  28 

施工开工日期:2022  4  2 

工程竣工日期:2022  8  15 。具体节点工期如下:①A-12号楼要求2022年5月20日前竣工交付;②A-13号楼2022年8月15日前竣工交付。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且满足《设计技术要点专篇》中对质量的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配合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紫晶大数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紫晶大数据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专项工程设计、标准及非标准设备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及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等,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2.2采购: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不含办公家俱)

2.2.3施工总承包:紫晶大数据机房设备(含微模块系统、供配电系统、水冷系统、动环监控系统)等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联合试运行费(无条件配合使用单位调试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书。

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6其他:协助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从工程前期、开工、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取得产权证等所需的各项手续。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或招标范围作调整或取消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3.1.1项资质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包括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中的任意一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负责人。

  2.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入库信息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申明》外,其它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③联合体各方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业绩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71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或机柜数500台及以上)数据中心(或数据机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20171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或机柜数500台及以上)数据中心(或数据机房)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20171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或机柜数500台及以上)数据中心(或数据机房)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南高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 5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3  24  9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0515-86660096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址:盐南高新区科教城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国际创投中心南四楼

系人:时女士                      联系人:女士

 话15051089526                   话: 0515-68868318、1586199906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859793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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