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丰公司2022标准化厂房EPC总承包项目高丰公司2022标准化厂房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6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6153002001

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丰公司2022标准化厂房监理项目已经宿迁高新备〔202116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丰公司2022标准化厂房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宿迁市高新区

1.2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高丰公司2022标准化厂房EPC总承包项目,涉及总用地面积为35980.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60351.62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47592.71平方米(2#5#6#8#9#、配电房,新建部分),改建地上建筑约12758.91平方米(1#3#4#7#,已建部分),具体业主要求为准。项目建安费约1.2亿元。

1.3 监理服务期:

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建设形象进度付款。全部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00 时付监理合同价的 20%,全部工程主体封顶时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4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6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监理合同价的 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90%,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为高丰公司2022标准化厂房监理项目,包含该项目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施设备采购、安装的监理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

4.4项目监理组人员资格:至少配备7名监理工作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4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4.5其他条件:

4.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5.5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5.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5.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5.5.3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5.6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规定。

4.5.7 企业或项目总监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5.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226 09:0020220304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322 09:30

6.2 开标地点: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 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 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办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开发区

  址:

宿豫区珠江路金融财富广场C15

联系人:

潘主任

联系人:

金飞、王梓

  话:

0527-84498031

  话:

0527-8889928518951453667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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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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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223800

  编:

223800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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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