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丰路(长江路-黑龙江路)养护改善工程

发布时间:2022-02-28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

同丰路(长江路-黑龙江路)养护改善工程TFL-JL标段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丰路(长江路-黑龙江路)养护改善工程已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昆交建许字【2022】00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山市交通工程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昆山市交通工程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同丰路(长江路~黑龙江路)养护改善工程包括:①同丰路(长江路~黑龙江路)位于昆山市开发区,西起于长江路道路边缘,向东交樾城路,至黑龙江路,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全长约331m;②樾城路南起于同丰路道路中心线,北至现状已建樾城路,全长115.165m;③同丰路北侧内部道路养护维修。本次养护改善工程包含同丰路改造和北侧内部道路进行养护维修,补充完善交通设施、绿化景观、地下管线、照明等附属设施,总投资约4600万元

(2)招标内容

本次同丰路(长江路-黑龙江路)养护改善工程监理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TFL-JL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及为完成相关工程所需临时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信誉要求:

a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b 投标人应通过“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c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以上级别,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d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f 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省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内容需包含缴费起止时间【至少包含近个月(2021年8月至20221月)】、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缴费人员姓名应包含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ks.gov.cn/ )—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中标后能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 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含平台费200元 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市交通工程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虹桥路109号交通大厦5楼 

联 系 人:陈琴琴、朱海洋

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交运部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15951420101、18550663166

联系人: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3219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321日10时00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①银行保函(如有);②社保证明材料(若需);③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监理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监理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监理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监理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监理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9)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才可以提取出来编制投标报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11)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12)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严格遵照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2021年第3版)》的相关要求(若有新的防疫政策文件规定,则按最新的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