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8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阜宁开发区一号工业园三期标准厂房建设EPC工程总承包
澄清文件
项目编号:A3209230001000008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阜宁开发区一号工业园三期标准厂房建设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A3209230001000008001)”项目中招标公告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公告3.2条为: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现调整为: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招标文件中相同内容作同样修改,其他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特此澄清,感谢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