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物流园建设项目沙集码头物流分拨点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江苏宁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江苏宁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物流园建设项目,已被徐州睢宁县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睢经济发备【2020103,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多渠道筹措,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沙集码头物流分拨点一期项目监理投标。

2.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沙集码头北侧、盐徐高速南侧。 

3.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81690.17平方米(约122.53亩),建设物流分拨用房及配套建设泵房、门卫、围墙、室外综合管网(含给排水、消防外网)、绿化等相关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5211.55平方米。(沙集码头物流分拨点一期)项目总投资额约13500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44.10万元。

3.3招标范围:沙集码头物流分拨点一期项目各阶段及相应保修全过程(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施工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质量标准:合格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35号文规定进行分区配备。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原在监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上从业。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4.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征 信 服 务 公 司 ” 专 栏 ,咨 询 电 话051681311315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5.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 线 (网 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6.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仟人民币。

名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50017692917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八一路支行

电话:0516-67012708

6.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2708。

6.6其他要求:

6.6.1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无需换开收据)

6.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注意:近期处于疫情防范特殊时期,如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方式,所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内,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查实造假,将计入不良行记录。

6.6.3投标人可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备案,无需在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外进行备案。

6.6.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7投标保证金退还

6.7.1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7.2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3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 525 日至2022 6  1 1700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2 61170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 6 817时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6 20930分。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 投标人投标报价: 60 分

B 投标人监理方案: 24 分

C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6 分

D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6 分

E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人:江苏宁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睢宁县睢城镇八一东路25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775868635

13.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睢宁县人民西路11号

联系人:王丹丹    电话:15062037366

 

                                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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