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丰县消防大队南、郭新庄、郭楼南、刘李庄及小孙庄区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丰发改经济许可[2016]40号“关于丰县消防大队南、郭新庄、郭楼南、刘李庄及小孙庄区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丰县行政审批局以丰行审许可[2019]5号“关于丰县消防队南、郭新庄、郭楼南、刘李庄及小孙庄区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二期)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刘李庄及小孙庄区块配套电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丰县南二环北、工农路东、支农路西。
2.2建设规模:接入公变负荷13820kw,接入专变负荷2260kw。电源接入点1:110kV沙园变新出10kV线路一回(在名仕雅苑小区出开断环入名仕雅苑开闭所,在金地首府小区出开断环入金地首府开闭所);电源接入点2:10kV郭首线开断环入(10kV郭首线开断环入小区1#开闭所);内部工程方案:中压供电方案:10kV双电源供电,采用开闭所加配电室方式供电;新建地上一层三进十二出开闭所1座(带4x800kVA配电房2座,2x800kVA配电室1座);地上一层二进十出开闭所1座(带4x800kVA配电室2座),均为独立设置;新建地上一层4x800kVA配电室4座,2x800kVA配电室1座,均为独立设置。合计配置容量14400kVA。另设专变1000VA配电室1座,双电源,主供500kVA,备供500kVA,高供高计,供整体产权商业用电;专变1260kVA配电室1座,双电源,主供630kVA,备供630kVA,高供高计,供邻里中心用电。工程总承包合同估算价1219万元。
2.3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设计总工期1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丰县消防大队南、郭新庄、郭楼南、刘李庄及小孙庄区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刘李庄及小孙庄区块配套电力工程所含全部内容的专业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供电方案和路由图以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①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满足以下条件:
⑴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⑵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⑶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⑷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3.2.2投标人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一致,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3.2.3投标人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一致,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及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自 2019年6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800万元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800万元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大于或等于800万元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3.3.2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以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关监督部门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同时提供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无法体现建安工程费金额,则须提供该工程的施工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建安工程费的相关资料);③类似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3.4联合体形式投标
⑴本招标项目接受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和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参与方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限二名,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但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⑵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企业信用报告》;按联合体协议承揽设计内容的设计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企业信用报告》;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0516-89200092】。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近三年”是指自2019年6月1日(含)以来;
3.7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19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9时30分。
5.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操作流程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制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丰县工农路23号
联 系 人:董升弦
电 话:051667768582
招标代理机构: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丰县工农路3016号
联 系 人:孙觅
电 话:051689249200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