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6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徐州方特乐园配套商服水上景观设施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徐州汉华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XT2020-23、XT2022-1地块建设项目(方特乐园配套商服)已由徐州市铜山区经济发展局以徐铜经发备【2022】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汉华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方特乐园配套商服水上景观设施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754.6亩,拟建设员工宿舍、综合服务用房、酒店及酒店附属配套设施和水上景观设施,总计建筑面积为154233.54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为149233.54平方米。本次水上景观设施设计招标预估建筑面积约9943平方米,预估设备基础面积约25930平方米。
2.1.3项目估算价:约 150万元。
2.1.4设计工期要求: 9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徐州方特乐园配套商服水上景观设施各单体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以及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指导、工程验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其他任务。
2.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4.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账户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开户银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支行
行号:3143030003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为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换开收据,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开标或资格预审名单自行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明细表送至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注: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备案的,无需现场备案,只需发送(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件(经办人手写办理人员姓名、电话、日期,基本开户银行行号 12 位数字);(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word 文档(单位名称重命名)至邮箱 tsqggzyjyzx123@163.com自行备案,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信息要与徐州市信息库一致,企业发送成功后后台自行查询。】(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3401193咨询)。
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代理公司携带保证金签到表和电汇回单来核对企业明细。
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楼创业大厦南楼三楼 338 室开具保函收据。
4.2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4.3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上述要求除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 6 月 16 日至 2022 年 7 月 7 日 10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7 日 10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招 标 人: 徐州汉华景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工业园区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
联 系 人: 张秉栋 联 系 人:陈峰
电 话: 15380132057 电 话:0516-8574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