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徐州市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外立面石材采购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徐发改审发[2018]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市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外立面石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新城区秦郡路东侧、明新路西侧、峨眉路南侧、太行路北侧。
3.2合同估算价:约1400万元。
3.3工程规模:徐州市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外立面面积约25000平方米。
3.4招标范围: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外立面石材(花岗岩)采购,服务包括生产、包装、运输、装卸(招标人指定地点)、施工技术指导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要求》。
3.5 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
3.6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投标人是石材生产厂家;
5.3 投标人具有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5.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8 投标人自 2019年 6 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5.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7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 网 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信用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ggzy.zwb.xz.gov.cn/jryd/index.html)。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48987
6.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6.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9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6 月 20 日至2022年 7 月 13 日9时30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7.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一)投标报价 40分
(二)技术响应 30分
(三)商务响应 5分
(四)生产及调试方案 10分
(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10分
(六)投标人业绩 5分
10.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只接受生产制造企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和联合体投标。
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11.4 漳州市新三鼎建材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本次公告的投标。
12.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亚斌 电话:15318034388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万里 电话:0516-83908181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