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先导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渠道:江苏水利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先导段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先导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境内。

2.2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为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并为全面开工建设积累经验,选择运东淮安枢纽下游约0.9km处,起点为淮扬漫水公路(河道桩号28+960),终点为淮扬公路桥(河道桩号29+660),作为先导段先期实施,入海水道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本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先导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深泓开挖,南北堤加高培厚,深泓北侧河坡防护,滩地平整及弃土布置,移民征迁、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概算投资约5120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先导段工程施工标,主要建设内容为:

深泓扩挖0.7km,南北堤加高培厚及两侧衔接0.62km,深泓北侧河坡防护0.62km,滩地平整及弃土傍北堤堤后布置,防汛道路恢复0.63km等。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招标图纸和本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8个月。工程计划2022年7月底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3年3月31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优良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最近一次中标工程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四),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 (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

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

(9)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5月19日公布))。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2年7月3日9时30分至 2022年7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事项详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3日10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1.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2.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3.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    

其中:C—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A—最高投标限价;α取0.6,0.65,0.7中的一个,(α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5时,取其算术平均值;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3001万元(含备用金3%)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1)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信用等级

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江苏省水利厅《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执行。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4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投标人具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一级得1分。没有不得分。

1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

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一级堤防得1分,二级堤防得0.5分。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其他证明材料】

若单位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单位业绩不计分。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基于BIM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奖项的得1分,未获奖的得0.5分。最多得1分。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相关证书。

2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业绩、职称

1.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一级堤防得1分,二级堤防得0.5分。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其他证明材料】

若项目经理业绩与单位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2.项目经理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

备注:水利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2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质检员、施工员具有水利工程高级职称的有1人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安全员具有中级职称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

上述人员不重复得分。

3

2.2.4(2)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标准化工地建设

工场布置、施工道路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施工降排水

施工围堰、降排水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土方工程

1、土方调配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2、堤防清基清表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3、筑堤土源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4、堤防填筑土方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
      5、堤防外观质量控制合理可行得1分;
      6、弃土区堆置、平整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质量和安全有保障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8

水土保持工程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文明工地创建措施

文明工地创建措施可行、内容全面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

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方案(含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等)和措施满足要求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资源配置计划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3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施工难点对策措施及创优、创新措施方案

1.工程施工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具体情况熟悉,施工难点把握准确,相应对策措施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得3分;
      2.创优、创新措施方案:工程创优、创新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5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计算至-5%(含-5%);
      4.对偏差超过评标基准价-5%以下的,在上述第3项的基础上,每超过-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5.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55

 

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9号

联 系 人:陈中原

电 话:139523667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 、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6814613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