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鸿星养老院项目徐州经济开发区鸿星养老院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徐州经济开发区鸿星养老院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开发区鸿星养老院二期工程监理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徐开经发备〔20202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金恒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徐州经济开发区鸿星养老院二期工程监理的投标。

2、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况: 总建筑面积约 12713.96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暖通等附属设施。

3.1 工程地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以北、兴镇北路以东。

3.2 工程规模: 工程施工合同价约 4498.1160万元,监理费约 54 万元。

3.3 标范围: 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 工期要求:280 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 质量标准:合格。

4、本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申请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工程。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3.4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处于被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期内;

(7)因拖欠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 投标人自 2019  6 月 1 日(含) 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5.4 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

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5.5 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 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6.4 本工程保证金金额:    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520975245007

6.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87780097。

6.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账户信息一致性。

6.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9 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10 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2年 7  14 日至 2022 年 7  26  9  30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2年7月26 09 时 30 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利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2 年 7 月 21 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7 月 26 日 9  30 分 

8.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9.1 投标人投标报价 96-94 分

9.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 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 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 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电话为: 4009980000

11.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金恒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及附属用房3号楼

联系人:赵      话:19961977381

代理机构: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贸钻石国际A栋2010-2016室

人:孙雷      话:13852480328

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2年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