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站优化提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站优化提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站优化提升 已由徐州经开区管委会以徐金控司【2021】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站优化提升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接纳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区所有企业产生的废水,其中以赛肯电子(徐州)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水为主,其他未入驻企业根据规划可知其行业类别主要以电子行业为主,本园区产生的废水主要有酸碱废水、有机废水、含氯废水、含重金属(含铜、含镍、含锡)废水、其他一般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

本污水站已建成,污水厂正在调试阶段,出现出水部分指标不达标、污水站异味严重、自动化程度较低等问题,本次提升改造主要针对污水站重金属处理部分、生化处理单元和公共辅助单位(主要包含除臭单元、加药单元、污泥脱水单元等)进行整改。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经开区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

2.1.2招标控制价:5457826.83元

2.1.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艺、设备、管道及电气、自控仪表、道路、给排水、防腐、办公室、分析化验室、设备间等辅助用房改造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某一投标人的高管或高管的亲属为另一投标人的高管等可能会导致其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行为一致的,如存在以上情形内的任意一种,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 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4.4 本工程保证金金额:万元整(人民币100000元)

收款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479375244449

4.5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87780097

4.6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账户信息一致性。

4.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 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4.10 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8  19 日至2022年 8 31  09  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831 09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开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佳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徐州市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

址:徐州市新城区绿地商务城领海loft3-1111

联系人:胡

联系人:王

 话:15162239104

电话:18021848538

                                                        2022年8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