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乡多鑫实业有限公司10000平方米厂房建设项目江苏乡多鑫实业有限公司梁集镇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2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江苏乡多鑫实业有限公司梁集镇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乡多鑫实业有限公司10000平方米厂房建设项目  已由   睢宁县行政审批局   睢行审投资备【2022】9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乡多鑫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乡多鑫实业有限公司梁集镇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睢宁县梁集镇中谷大道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标准厂房10000平方米。项目建设依法办理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和职业卫生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2.1.3合同估算价:2311.21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25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5 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含室外配套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含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使工程项目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 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1施工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设计投标单位应取得经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备案) 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4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5投标人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800万元的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②设计业绩要求:2019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800万元的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③施工业绩要求:2019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1800万元的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2019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800万元的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②设计业绩要求:201911日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1800万元的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③施工业绩要求201911日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1800万元的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④监理业绩要求:201911日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1800万元的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及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

3)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保证金递交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11  22日至 2022   12  22   17  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12  23   9    30  

5.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注:本次为二次公告,原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二次公告的投标,需在二次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0516-67012705

11.联系方式

人:江苏乡多鑫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标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睢宁县梁集镇府前街286号           址:睢宁县睢城镇青年东路15-4号楼

   编:221200                             编:221200

人:                            人: /毛绿珍

   话:15862161911                    电话:0516-88300766/13775924985/15722860691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