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8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新宏智能制造科技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新宏智能制造科技园,已由 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睢开经发备【2022】9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宏智能制造科技园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徐州市睢宁县经济开发区龙河路以北、金桥路以东、人民西路以南 ;
2.1.2 建设规模:拟建项目建筑占地面积约261亩,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拟建高标准厂房、附属用房、室外硬化、绿化、排水、排污等管线工程。项目总投资额为65134.26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60万元;
2.1.3 工期要求: 540 日历天 (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
2.1.4 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1.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新宏智能制造科技园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3.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系列条件 ;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4.4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4.8 投标人自 2019 年 7 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4.4.9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5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征信服务公司”专栏 ,咨询电话 0516— 81311315、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万贰仟元 整
收 款 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睢宁八一路支行
银行账号:544376926688
电话:0516-67012708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投标人提供线上电子保函开具服务,投标人可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ggzy.zwb.xz.gov.cn//jryd/index.html)。平台咨询电话:4001538889。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67019013。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0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2 年12 月30 日 9:30 前内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 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2 年12 月19 日17:00 前向招标人提出。
5.3 招标文件收费:不收取。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6.2 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电话:0516-80381501
10.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金城街道前进路北侧新经济产业园 3 楼 地址:睢宁县睢河街道永旭东路幸福家园西门综合楼2楼
邮 编:221200 邮 编:2212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魏工
电 话:0516-67765035 电 话:15135468883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