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文苑二期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文苑二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文苑二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文苑二期项目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徐开管项【202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艾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监理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山路南、三环东路西

3.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596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39647.52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积约136148.52平方米、配套用房总面积约3499平方米(包括物业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微型消防站、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公厕、文化活动站、配电室、水泵房、生活垃圾收集点);非计容建筑面积约46314.48平方米,包括保温层建筑面积约5607.96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约10706.52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管网、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

3.3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约68744万元,监理费约550万元。

3.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5工期要求:73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6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任一职务)。

注: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6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官网-首页-信用服务(点击“更多”)-信用服务机构(点击“机构名称”可查询企业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https://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信用徐州”系统备案公示,请查阅“信用徐州”官网-首页-信用服务(点击“更多”)-第三方企业信用报告(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d.第三方信用报告出具事项,可联系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 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拾万

收款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号:488475249025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 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投标人提供线上电子保函开具服务,投标人可通过徐州市公 共 资 源 金 融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在 线 办 理 ( 网 址 http://ggzy.zwb.xz.gov.cn//jryd/index.html)。平台咨询电话:4001538889。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 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 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 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 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87780097。

6.4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 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 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 12   30 日至2023  2  1  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3 2   1 0930分

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 111 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2   1 09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投标人投标报价:65-67分

B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6分

C投标人监理方案:16分

D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6分

E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

F投标人拟派总监类似工程业绩:2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艾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

联系人:刘闯

电话:0516-83255163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福水井西巷7-3-104室

联系人: 闫琼  

电话: 0516-85583936

2022年12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