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5 来源渠道:江苏水利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高桥河治理工程已由淮安市水利局以淮水许可【2022】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补助50%,地方自筹50%,招标人为盱眙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盱眙县高桥河治理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高桥河位于盱眙县马坝镇的西部,起源于穆店镇万湖水库,途经穆店、马坝及省三河农场,最终入洪泽湖,全长28.252千米,是具有防洪、排涝、灌溉、航运等多功能的县域重要河道。高桥河多年未进行系统整治,存在河道上段淤积严重、下段堤防未达标,沿线建筑物老旧破损,下游两岸缺少沟通桥梁,不利于防汛抢险及日常管理等问题。为提高河道防洪除涝标准,消除工程安全隐患,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实施高桥河治理工程是必要的。本次河道治理范围为万湖水库一观官线段,河长27.485千米,保护人口2.5万人,保护耕地面积4.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50万公斤。
本次河道治理范围为万湖水库-观官线(桩号桩号0+00027+485),总长27.485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17.5千米,堤防加固4.45千米,新建护坡3.378千米,新建挡墙63米,新(拆)建配套建筑物19座,新建高桥河大桥1座等。
总投资约5983万元,总工期11个月。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
本项目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盱眙县高桥河治理(不含高桥河大桥)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对应投资金额约2498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23个月,包括项目施工期11个月及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质量目标: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4. 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担任过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水利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4. 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项目总监在投标时无在监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监工程。
②项目总监在投标时虽有在监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监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f符合《淮安市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淮水基〔2018〕27 号)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县)区级行政区域内最多可在两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项目上任职”。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信用等级要求:根据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或2.0分)及以上;
(8)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③从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9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事项详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3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总监无在监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59.52万元
7.4分值构成
资信业绩14分;监理大纲44分;投标报价20分;其他因素(资源配置)2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资信、监理业绩 | 14 | |
1 | 企业业绩 | 6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监理单项合同额≥30万元(监理项目以费率招标的,提供审计单位或招标人出具的监理费结算证明)监理业绩的,有1项得3分,最高得6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4. 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
2 | 总监业绩 | 4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监理单项合同额≥30万元(监理项目以费率招标的,提供审计单位或招标人出具的监理费结算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有1项得2分,最高得4分;担任上述规模水利工程的副总监或总监代表,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4. 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
3 | 企业信用 | 4 | 企业信用按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
2.2.4(2) | 监理大纲 | 42 | |
1 | 监理工程概况 | 2 | 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3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完整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3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 4 | 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4 | 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10 | (1)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关键部位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得 2 .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进度控制内容齐全;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措施;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得 2.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造价控制内容齐全;能针对项目特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合理;能运用相关手段实现造价控制目标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安全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安全奖惩制度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环保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得 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2 | 包括承包商违约的处理及日常合同的管理,配合业主办理申报手续和专项验收手续措施,合理可行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4 | 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5 | 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0 |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 5 | 针对本工程监理提出合理的实施意见、控制措施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2.4(3) | 投标报价 | 20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办法:招标控制价为59.5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报价等于招标控制价时得基本分15分;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每下浮5000元加2分,最高得5分(即投标报价为58.27万元得满分20分),不足部分按内插法计算。 |
2.2.4(4) | 其他评分因素(资源配置) | 24 | |
1 | 专业配置 | 12 | 专职本工程监理工作的水工建筑、工程测量、水土保持、机电设备、金属结构、造价(水利工程)等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专业齐全得,人员不少于6人,得12分;每少一个专业扣2分,本项最低得0分。 专业以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注册)证书为准,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得分。 (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须提供2022年9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相关证书才能计分) |
2 | 人员素质 | 6 | 1、监理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监理员必须具有相关学历或注册证书(水利工程类,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且与监理工程师不得重复),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 (上述人员必须提供2022年9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职称证书才能计分。) |
3 | 年龄结构 | 2 | 监理人员(总监除外)中无25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得2分,每有1人扣1分。 |
4 | 仪器设备 | 2 | 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5 | 检测试验 | 2 | 检测试验安排合理、满足工程需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招标人:盱眙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606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7-882129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409室
联系人:王工 顾工
电话:0511-8521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