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张五楼安置小区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张五楼配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丰发改经济许[2018]41号、可研报告批复(丰发改经济许可【2018】82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丰县开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张五楼安置小区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丰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区。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59967.5平方米新建住宅楼53栋,居民5550公建为社区服务、电梯、消防、地下车库等2

2.1.3合同估算价:约61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国家电网等相关部门验收,完成送电。

2.1.6 其他: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张五楼西居住区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工一期土建施工和二期从开闭所接入设备、变压器、配套设备、高低压配电盘的购买与安装,电缆敷设及电缆井、沟内电缆敷设、安全工器具、防护保护系统、监控系统、操作模拟图板、绝缘垫,电缆保护管购置及敷设等;小区红线内配电室、高层楼房内强电母线、开关箱、插接箱、电缆井内母线槽的防火封堵及电缆敷设等设计采购施工,最终工程验收及送电全程工作,直至送电后、正常运行为止。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有一项已完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自20202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单项工程合同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施工的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同一项目下述证明文件:①合同协议书  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3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4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 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7.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 第 6 号),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 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 投标人承诺确保本工程能通过供电部门、质监部门验收,能够顺利通电,并提供供电验收合格证明(由承包人自行协调解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210日至2023年31009时 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 //218.3.177.168/xzhynew/)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10 0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 服电话: 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丰县开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丰县中阳大道延伸段北经一路西

人:董志化

话:  05166891235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鑫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30号

人:钟淑慧

   话: 1800520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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