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3 来源渠道:新点交易平台
本招标项目 汽车电子产业园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汽车电子产业园二期、仪审备〔2022〕4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仪征市众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汽车电子产业园二期建设工程材料检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仪征市汽车工业园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8449.21平方米(含地下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95万元
2.1.4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施工工期450天)。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2.2招标范围:汽车电子产业园二期工程有关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所有项目的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其他必要的检测服务。
2.2.1本项目材料检测,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及半成品 施工质量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质量抽检, 完成相关试验检测工作;主要试验项目检测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5%;组织对质量通病进行防治;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内、外业务指导。
2.3.2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见证取样类检测; (2)钢结构;(3)主体结构现场检测;(4)建筑节能工程检测;(5)室内环境检测;(6)建筑水电检测;(7)墙体屋面材料检测;(8)饰面材料检测;(9)防水材料检测;(10)门窗检测;(11)化学分析;(12)绿色建筑类(须满足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测检验要求);(13)装配式建筑;(14)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类;(15)市政工程检测 ;(16)基坑监测 ;(17)沉降观测等。检测单位应具有与检测项目相匹配的相应资质,在其资质范围从事检测工作并出具报告。若检测项目超出检测单位资质许可范围,则由检测单位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委托其他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须提供相关备案资料),该等费用已含合同中,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再另行安排。
2.4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不限于此)
2.4.1对本项目进行质量跟踪检测,主要为工程原材料、混合料、标准试验、实体质量等进行抽查复核检测。试验检测的项目、数量、要求与时间等检测计划,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进行安排。
2.4.2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试验仪器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频率是否达到要求等。规范施工、监理单位对外委试验的取样、封存、送样、报告管理等环节。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外委试验。
2.4.3及时向发包人报告试验检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研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测、报告。在有关方面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中,提供真实、全面的试验数据、证据或信息,参与必要的试验检测工作。
2.4.4配合发包人日常检查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在项目实施期间,检测承包人要根后据发包人工作安排,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工作安排后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检测、检查。
2.4.5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指定项目进行专项抽检。
2.4.6投标人非仪征市区域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 (或从未在仪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的投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须到仪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电话 83417847) 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且在仪征市组建固定的满足常规检测的检测场所,且完成主要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中的检测设备安装调试,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5项目期望值:75%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所报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期望值,最终结算价格= 投标费率*按《 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执行的单价* 实际发生的检测工作量。)
2.6 其它: /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以下全部资质:省建设厅颁发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 )、具备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资质证书载明许可检测范围须包含以下几类:①见证取样检测;② 专项类: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③备案类: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市政窗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 检测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须具备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资格,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 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3.8 投标人2022年11月至 2023年1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9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 其它要求: /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 2 月 14 日至2023年 2 月 2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 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年 2 月 24 日9时0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招 标 人:仪征市众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汽车工业园 地 址: 仪征市怡人金街B号楼
邮 编: /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孙家云 联 系 人:尤佳
电 话: 13773361933 电 话: 0514-83412539
2023年 2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