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马河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道工程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马河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8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马河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马河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道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徐开管项[202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等多渠道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马河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道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铺设污水管道长约8.348公里,其中DN600球墨铸铁排水管道约7.522公里、D630x8不锈钢排水管道约0.308公里、dn710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管约0.518公里、d2000岩石顶管约0.102公里,新建检查井、仪表监测间及配套设备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2621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 其他: 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配套建设排水管道、直径2米的大口径顶管施工、检查井、土方、仪表监测间及监测设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含有顶管口径大于或等于1600mm的大口径顶管市政工程(类似业绩技术指标(顶管口径)必须在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无法证明,须提供该工程的施工竣工图纸,并由该工程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同时盖章确认)】,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顶管口径以竣工验收证明或施工竣工图纸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如平台备案业绩无法证明顶管口径,请将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技术指标(顶管口径)必须在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无法证明,须提供该工程的施工竣工图纸,并由该工程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同时盖章确认)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9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3月10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03 10 09 30 分。

5.2 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7楼

联 系 人:付用笛

电    话:0516-832550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百宝楼19号楼3楼

联 系 人:李健

电    话:0516-83966818

日期:2023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