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来源渠道:新点交易平台
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对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获得备案报告,本项目暂定10个工程,具体工程以招标人下发的任务通知书为准,至2023年12月底,招标人不再下发任务通知书。
2.2工作内容:在明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对象、目的、工作原则及成果要求基础上,充分收集评估对象基础信息、审批手续、影响范围等资料,按照《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4031-2021)及省内工作要求,针对评估对象开展实地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对象风险因素的调查、识别以及估计,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完成风险等级判断,并按要求编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
2.3最高限价:60万元(暂定10个工程,6万元/个),报价超过60万元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4工期:
2.4.1 工期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取得稳评备案报告。
2.4.2 工期保证金:本工程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拟中标人须向招标人足额提交5万元工期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自任务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不能取得稳评备案报告的,其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工期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工期保证金在中标人取得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有项目备案报告后5日内退还。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
已完成扬州市稳评职能主管部门报备工作:在《关于公布2022-2024年度可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的通知》(扬委法[2022]11号)中“可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名单内或者取得《关于印发<扬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扬委法[2022]57号)中经扬州市稳评职能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江苏省扬州市稳评机构报备表》。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1获取时间: 2023 年 3 月 16 日至 2023 年 3月 20 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3年 3 月 2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现场地址: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1号楼1212开标室(万年南路9号)
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招 标 人: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地 址:仪征市建安路128号
邮 编: 211400 邮 编:211400
联 系 人: 王家俊 联 系 人:毛永敏
电 话: 0514-83298620 电 话:13773538309
2023年 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