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15 来源渠道:新点交易平台

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2.1 项目概况:对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获得备案报告,本项目暂定10个工程,具体工程以招标人下发的任务通知书为准2023年12月底,招标人不再下发任务通知书。

2.2工作内容:在明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对象、目的、工作原则及成果要求基础上,充分收集评估对象基础信息、审批手续、影响范围等资料,按照《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4031-2021)及省内工作要求,针对评估对象开展实地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对象风险因素的调查、识别以及估计,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完成风险等级判断,并按要求编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

2.3最高限价:60万元(暂定10个工程,6万元/个),报价超过60万元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4工期:

2.4.1 工期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取得稳评备案报告。

2.4.2 工期保证金:本工程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拟中标人须向招标人足额提交5万元工期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自任务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不能取得稳评备案报告的,其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工期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工期保证金在中标人取得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有项目备案报告后5日内退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

已完成扬州市稳评职能主管部门报备工作:在《关于公布2022-2024年度可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的通知》(扬委法[2022]11号)中“可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名单内或者取得《关于印发<扬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扬委法[2022]57号)中经扬州市稳评职能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江苏省扬州市稳评机构报备表》。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3  3  16 日至 2023  3 20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0/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3 3  28  9  00 北京时间 

6.2开标现场地址: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1号楼1212开标室(万年南路9号)

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址:仪征市建安路128号

   编:    211400                               编:211400             

人:   王家俊                               人:毛永敏                 

   话:   0514-83298620                         话:1377353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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