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自购物资(旅客座椅)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来源渠道:铁路工程

编号: TJS230070-01WZ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8]351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政府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联合采购物资为施工单位自购物资旅客座椅,受南沿江站房1-5标施工单位委托,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联合采购物资(旅客座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位于江苏省苏南地区,线路自南京南(不含)至太仓(含)段,正线278.53公里。全线设南京南、句容、金坛、武进、江阴、张家港、常熟、太仓8个车站,设置高新园、陆渡2个线路所。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350km/h;正线数目:双线;线间距:350km/h地段5m,250km/h地段4.6m;最小平面曲线半径:350km/h路段一般7000m、困难5500m;最大坡度:20‰,困难地段3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最小行车间隔:闭塞分区3分钟,供电能力按照初近期运输需要配置。
        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概算503.01亿元,其中静态投资483.46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9.1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45亿元。
        本项目批复建设工期4年,2019年4月开工,计划2023年8月建成。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1.2 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 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2021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1.3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4 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物资2020年1月以来的国内铁路或地铁或机场供货业绩(附中标或谈判采购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3.1.5 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1.6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中同一型号规格产品的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网上登记成功回执单、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68192939@qq.com),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件,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账户,汇款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账户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1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
        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 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
        4.4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4.5 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
5.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30时;递交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指定区域(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保证金形式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16时30分,到2023年3月24日17时0分截止。
9.其他
        无。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樱铁村1号
        联 系 人:蒯东山
        电 话:025-85838739
        邮 箱:1723525272@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联 系 人:杨法、王敏
        电 话:180188848467、18013530201
        邮 箱:5681929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