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7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四季印象秋实苑(2019-32地块)高低压柜、变压器及母线槽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四季印象秋实苑 (项目名称)已由新沂市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经备[2020]8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淮新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四季印象秋实苑(2019-32地块)高低压柜、变压器及母线槽等设备采购 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新沂市五华路南、轻工南路西
2.1.2 合同估算价:约1569.80万元
2.1.3 供货期要求: 5 日历天,接到招标人就供货所发通知后的5日内交货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 招标内容:恒盛新城小区高低压柜采购
2.1.5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确保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2.1.6 质保期要求:不低于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2.2 招标范围:设备生产、供应(含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下力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要求。
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2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4 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5 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投高低压柜产品取得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4.6 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自 2020年03月0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1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 37 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 0516-67025912)。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5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5.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 60290188000207585-10009364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5.3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67019013。
5.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5.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8日。
6.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3年4月18日0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4月6日17时0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
6.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18日09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 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淮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志超 电话 189522581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东坡休闲广场3组团1-101 2楼
联系人:寇静 电话:0516-67018636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