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安旭苑项目高新区安旭苑项目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高新区安旭苑项目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重发公告

1 江苏建秋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的 高新区安旭苑项目电梯工程,已被邳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邳行审投核〔2020〕9号、邳行审投核〔2020〕3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自筹,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电梯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邳州市富达路北侧、炮车大道西侧

3.2 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估算价约242.53万元

3.3 招标范围:11 (详电梯统计表及电梯工程有关说明及技术参数要求)电梯设备的生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移交、售后服务等 

3.4 要求工期:采购与安装总工期70日历天。其中,单批次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货到现场,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40日历天安装完毕。

3.5 质量标准:合格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个标段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A、当投标申请人为生产企业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所投电梯产品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B、当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时,投标人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C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5.1.2电梯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1.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省辖市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

5.2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2.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2.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2.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 投标人自20193 1 (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2.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
收款人: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邳州市农商行运河支行
开户账号:3203820441010000372900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86622958。
6.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3 3 29   20234 19930分。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 2023 47 170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3 47 17 时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4  19  9 30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9.1投标报价 50

9.2技术响应 30

9.3售后服务 10

9.4安装及调试方案 5

9.5投标人业绩 5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1、.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2、其他

12.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2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已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可有效。

1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招标人:江苏建秋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邳州市

联系人:李昌松         电话:15949017866

招标代理机构: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邳州市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6-67032038

 

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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