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金弗新能源电池生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徐州金弗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的 金弗新能源电池生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 已经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开经发备〔2023〕6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现对本工程的 监理 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南侧、博汇路东侧、沈大路北侧。
3.2 工程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05645.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9936.89平方,共包括1号~3号厂房,5号厂房,7号~9号厂房,测试中心,能源中心、NMP辅助房,1号~5号辅料仓,危废仓,废水站,水泵房与地下水池,物流连廊及雨棚,2号~3号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综合楼,地下车库,食堂,生活垃圾站,门卫一、二等26个单体建筑及室外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监理费约 225 万元。
3.3 招标范围:金弗新能源电池生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两年)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3.4 要求工期: 270 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自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起,至所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3.5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壹 个标段。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任一职务)。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
5.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 万元
收款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开户账号:476775243500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6.7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16-87780097 。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7.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7.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 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8.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9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11 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11.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12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3 本工程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经开区龙湖南路11号419室);
电话:0516-87780021;
电子邮箱:xzjkqzbb126.com。
14 招标人:徐州金弗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
联系人:程工 电话:0516-83255536
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温乔乔 电话:0516-83999712/85699499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