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3 来源渠道:新点交易平台
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材料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材料检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信衡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材料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仪征市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暂定11个工程(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浦峰路南延工程(解放西路—S356段)、化工园区停车场(一期)、G地块管廊建设工程、长江粮油管廊建设工程、公共应急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F1地块给水管道改造工程、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工程、扬州化工园区2023-2024年度房建零星维修项目、扬州化工园区2023-2024年度道路零星维修项目、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市政零星维修工程),总项目建安估算费暂按1.5亿元,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下发的检测任务通知书为准,合同金额达95万元,招标人不再下发检测任务通知书。
2.3招标范围:扬州化工园区2023年度建设工程材料检测项目有关材料 、 成品 、 半成品等所有项目的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其他必要的检测服务。
2.3.1 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见证取样类检测;(2)钢结构;(3)主体结构现场检测;(4)市政工程检测;(5)基坑监测;(6)探伤检测;(7)沉降观测等。
2.4 工期: 同建设期
2.5 最高投标费率:《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75%(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所报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最高投标费率)。
2.6 合同价:合同价=中标费率×《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单价×初次检测发生的工作量,初次检测不合格需再次检测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7其他 /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 资质证书载明许可检测范围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资格,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 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非仪征市区域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或从未在仪征市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程质量管理科备案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必须完成仪征市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程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 83417847)相关备案手续办理并在仪征市组建固定的满足常规检测的检测场所。中标人不能完成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子以赔偿。
3.7.2 检测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审核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开展检测,检测单位随意增加检测 数量或批次,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质量检测报告的,检测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支付1万元/批次的违约金。
3.7.3 检测单位应具有与检测项目相匹配的相应资质,在其资质范围从事检测工作并出具报告。若检测项目超出检测单位资质许可范围,则由检测单位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委托其他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须提供相关备案资料)。
3.7.4 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 2021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7.5 投标人2022年 12月至 2023年2月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1获取时间: 2023 年4月 23日至 2023 年4月28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 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5 月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现场地址: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1号楼1212开标室(万年南路9号)。
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招 标 人: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信衡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忠凉路1号院2号楼8层801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王家俊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14-89185865 电 话:1556348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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