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魏林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魏林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4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魏林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魏林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已由睢宁县行政审批局睢行审投资核﹝202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爱特莱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魏林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

2.1.1建设地点:双沟镇徐宿淮盐铁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一标段建筑面积约:134950.14平方米,二标段建筑面积约:135235.33平方米。项目一标段投资额约33307.55万元二标段投资额约35601.68万元 

2.1.3项目监理最高投标限价为标段一:90万元;标段二:90万元

2.1.4 工期要求: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1.6 标段划分项目共分个标段。

    注:本公告为一标段。每个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的两个标段的投标,前一标段中标后继续参与后一标段的评标,但是不得再次中标。

2.2招标范围:

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魏林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施工各阶段及相应保修阶段(对工程进行“三管理、三控制、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3 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投标时必须明确: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不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35号公告的标准配备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3.4格审查必要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

3.4.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

3.4.4.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4.8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监理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4.4.9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的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4.4.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获取时间为:2023 05  04 日至2023 05  25   09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05  25   9 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zwb.xz.gov.cn/) 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 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 电话: 4009980000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

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科

电话:0516-67012705

11.联系方式

  人:江苏爱特莱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睢宁县双沟镇镇政府院内北楼206号     地址:睢宁县睢魏北路10号

 人: 谢海荣                           联系人:汤工

    话: 18361220020                        话: 0516-88118828/15152521567

 

2023 05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