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高端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徐工集团高端零部件产业基地二期铸钢项目一标段(铸钢车间、铸钢后处理车间)EPC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8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徐工集团高端零部件产业基地二期铸钢项目一标段(铸钢车间、铸钢后处理车间)EPC工程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工集团高端零部件产业基地项目已由沛县行政审批局以沛开经发备[2022]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徐州徐工精密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工集团高端零部件产业基地二期铸钢项目一标段(铸钢车间、铸钢后处理车间)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路39号

2.1.2建设规模 1、铸钢车间约23323.34㎡,丁类生产厂房,耐火等级二级。最大吊车吨位为32/5t(吊运熔融金属,双梁桥式,工作级别A7),最大跨度30m。2、铸钢后处理车间约20238.06㎡,丁类生产厂房,耐火等级二级。最大吊车吨位为20t(单梁桥式,工作级别A5)。最大跨度27m。

2.1.3合同估算价:12983.11万元      

2.1.4工期要求:191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161 历天,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6月23,竣工日期:  2023年12月30日  

2.1.5 其他: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徐工集团高端零部件产业基地二期铸钢项目一标段(铸钢车间、铸钢后处理车间)EPC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包含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前期报建、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6000平方(含)以上的厂房工程(仓库除外)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77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26000平方(含)以上)的厂房工程(仓库除外)(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建筑工程壹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壹级注册建筑师,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6000平方(含)以上的厂房工程(仓库除外)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77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26000平方(含)以上)的厂房工程(仓库除外)(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投标的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师除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518日至202362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 其它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第一次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本次公告的报名,须在重发公告之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可有效。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徐工精密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汉兴路39号  地址:沛县汉邦路5号

联系人:马部长                        联系人:陈坤

电话:0516-89961996                   电话:0516-8964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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