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31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官山中学改扩建及装饰工程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23﹞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官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官山中学改扩建及装饰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官山镇官山中学院内。
2.1.2建设规模:新建建筑面积6241.48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及室内外装饰等。合同估算价:2082.83万元 。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其中:设计总工期20日历天(施工图审查时间除外);
施工总工期 130日历天(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同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官山中学改扩建及装饰工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EPC工程总承包, 包括本项目前期报建,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预算编制等)、物资采购、施工(含所有附属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1 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含)设计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设计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施工单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设计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①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②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③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4 投标申请人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申请人自 2020 年 03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
同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造价 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投标申请人自 2020 年 03月0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
面积35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造价 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自 2020 年03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中设计面积大
于3500平方米或设计费大于6万元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 年 03 月0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
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造价 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 年0 3 月 0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造价 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 年 03月0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中设计面积大于3500平方米或设计费大于6万元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 年 03 月0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监理合同中
工程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造价 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限2名,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9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10 投标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05月 31日 17 时 30分至 2023年0 7 月 0 5 日 17 时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07月0 6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定分离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科
电话:0516-67012705
招 标 人:睢宁县官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官山镇 地址:睢宁县睢城街道润景商务广场1#楼3楼
邮 编:221223 邮 编:221200
联 系 人:姚主任 联 系 人:王霄霄
电 话:13952258039 电 话:0516-88329111/13685119726
2023年 05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