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体育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睢宁县体育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0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睢宁县体育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体育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睢经济发投〔20239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睢宁县体育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天虹大道西侧,睢中北校区南侧;

2.1.2建设规模:改造占地面积约83710平方米,主要包括:场地内塑胶跑道改造、体育场内消防改造、田径场内侧厕所改造、室外附属工程、体育场外立面油漆、体育场大门及零星修补工程、体育场看台下室内安装工程改造、体育场智能化系统改造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2001.59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图纸审查、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是联合体,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以牵头人为准)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206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800万元的设计业绩;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6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800万元的设计业绩或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800万元的监理业绩;

3.3.3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及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如是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设计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4.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5.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3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0投标保证金递交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620日至20237269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726930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0516-67012705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址: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四楼            址:昆山市玉山镇虹桥路79号三楼

联系人:余场长                          联系人:朱工

  话:19951501006                       话:0512-55211906/1771216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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