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6 来源渠道:江苏交通控股
项目名称 | 沿江公司2023年增设隔音墙及标志标牌出新监理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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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JGS2023-GC-080 | ||||||||
采购方式 | 招标 | 资金来源 | |||||||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1.项目概况:为加强对沿江公司2023年增设隔音墙及标志标牌出新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的控制,提高合同、安全管理水平,并出于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需要,拟开展沿江公司2023年增设隔音墙及标志标牌出新监理项目。工程建安费约994.2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提供沿江公司2023年增设隔音墙及标志标牌出新工程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服务范围: (1)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环保等“五控制”; (2)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3)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核价及竣工决算审核,配合竣工决算审计、保修服务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2.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设定监理基本服务费费率上限值为2.78%。投标人监理基本服务费用综合费率高于招标人监理基本服务费用综合费率上限值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相应工程施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8月,结束时间2023年12月31日。如外力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停工期间不计入监理服务期。项目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项目缺陷责任期相同。业主有权根据项目总体计划对监理服务期作调整,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业主不另行支付。监理服务期结束的具体时间以工程交工验收、决算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沿江高速公路沿线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
采购人 | 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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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季敏 | 联系人电话 | 0512-52333265 | ||||||
采购代理 | 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沈银燕、倪静 | 联系人电话 | 025-84462888-203、206 |
标段名称 | 沿江公司2023年增设隔音墙及标志标牌出新监理项目 | 标段编号 | YJGS2023-GC-08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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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文件费用(元) | 0 | ||||||
文件获取方式 | 线上获取 | ||||||||
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发布网址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jchc.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其他事项说明 |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未能及时完成注册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2023年7月26日10时 00分至2023年7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1.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 元。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方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在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栏进行下载。供应商须使用手机盾数字证书参加采购活动,请供应商安装手机盾并绑定到所属公司,用于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开标解密; 办理方式:登录江苏交控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首页右侧"供应商手机盾办理"图标进行线上办理。 (2)本次招标活动采用电子评审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平台——帮助中心——相关下载——中的“江苏交控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应完整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含签章、证明材料等),并在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平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下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9:30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0:00 (3)在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前未成功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如遇系统问题,可详询平台技术支持: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热线025-84658640,投标人QQ群:707789411。 (4)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开标会,投标人在规定时间登入系统进行签到、解密、观看文字直播并在系统中确认开标结果。电子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将投标文件WORD版本发至招标代理邮箱(254689466@qq.com)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6)本项目评审以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2023-07-26 15: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7-31 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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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 2023-07-31 17: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2023-08-01 15: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8-07 09:30 | 开标时间 | 2023-08-07 09:30 |